水利部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 2014-12-07 14:29:00
- admin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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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在贵州息烽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改革做法经验,部署改革试点县的收官冲刺和总结验收,指导各地全面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2013年以来,按照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水利部门、财政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成立改革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先行推进改革试点,加强改革宣传培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有改革任务的31个省(区、市)和55个全国示范县中,河北、山西等22个省(区、市)和青岛1个计划单列市以及54个全国改革示范县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全国改革示范县已基本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情况,明细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等工作有序推进,有望于今年底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会议认为,各地改革试点县作为改革的排头兵,能够认真分析工程管理现状,因地制宜研究并提出推进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总结提炼出不少能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推进面上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和水利部党组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一是要坚定改革目标任务不动摇,坚定信心和决心,紧密围绕2014年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这两个时间节点,细化阶段目标,有条不紊推进改革工作。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予以推进。三是突出重点抓落实,着力抓好明晰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等环节改革工作,对涉及公共安全、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小型水库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饮水安全等工程,要重点推进。四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集约化、专业化、政府购买服务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分类推进改革。五是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方式,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要求推进改革。六是做好改革试点总结验收,认真评估改革作用与成效,研究提出可供推进面上改革借鉴的经验和方法,于12月中旬形成书面材料并报送水利部。
财政部农业司、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及有关地方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来源:水利部建设与管理网